关于粤港澳联合培养专项研究生赴港澳地区联合培养的公示
为更好落实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,根据《关于开展粤港澳联合培养专项研究生赴港澳地区联合培养的通知》、《广州大学研究生赴国(境)外学习资助管理办法》(广大[2022]30号),对2021级粤港澳大湾区(港澳联合培养)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启动赴港澳地区联合培养工作。具体名单如下(具体派出日期以签证为准):
序号 |
专业 |
姓名 |
学号 |
校内导师 |
校外合作导师 |
拟联合培养学校名称 |
拟派出天数 |
1 |
材料与化工 |
张帅 |
2112119101 |
黄海鸣 |
潘暉 |
澳门大学 |
7 |
2 |
材料与化工 |
吴悠 |
2112119088 |
潘书生 |
潘暉 |
澳门大学 |
7 |
3 |
材料与化工 |
赵洋 |
2112119105 |
姚玲敏 |
潘暉 |
澳门大学 |
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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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7月1日